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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amuraijapan (努力工作)                                    站內  I-Lan 
 標題  道歉啟示                                                               
 時間  Mon May 28 00:50: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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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o969:http://www.ptt.cc/bbs/graduate/M.1335344253.A.13E.html  05/26 18:08
amao969:裡面有人指出Johnpolo=clavinjay=samuraijapan=piconaro    05/26 18:09
amao969:=a24568=gogodddd=Taiwanperson 但我剛剛看一下            05/26 18:09
amao969:只有Taiwanperson與a24568的ip相同                        05/26 18:10
amao969:只有Johnpolo與gogodddd沒在宜蘭板po文過                  05/26 18:12
amao969:Johnpolo samuraijapan clavinjay有被他板桶過             05/26 18:19
aminogen:樓上太認真的吧  別人只是隨口說說了吧...                05/26 18:31
samuraijapan:純噓amao969 別人起肖 你也起肖 我只有一個ID         05/27 19:13
samuraijapan:我根本不認識那些id 只是之前cla大寄信請我發文       05/27 19:14
samuraijapan:所以被人誤會是分身 我跟cla是在基督信仰版認識       05/27 19:15
amao969:to samuraijapan   http://i.imgur.com/p0gGS.jpg          05/27 21:35
amao969:to samuraijapan  http://i.imgur.com/TliXL.jpg           05/27 21:35
amao969:不喜歡囉嗦...5/28前沒道歉 5/29馬上遞到地檢署!           05/27 21:36


內容:

本人針對本人一時口舌之快 對於說別人"起肖"二字,本人在此向amao969道歉。

事由:

由於amoa969引用別人推文,指出本人與clavinjay等為同一ID讓本人感到莫名奇妙

和不悅,所以一時莽撞,希望諒解。但也請amao969對於指責本人與其它ID能做說

明,因為已經造成本人困擾,本人與以下ID並不認識,本篇視同存證信函。



以下是本人提供證據,本人與以下ID根本無關。

《ID暱稱》clavinjay (科技業業務)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115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08 篇 (劣:2)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27/2012 23:38:37 Sun     《上次故鄉》61.58.103.3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piconaro (科大菸酒生)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11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0 篇 (劣:1)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26/2012 01:10:31 Sat     《上次故鄉》114.160.71.146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a24568 (XX)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43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63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27/2012 12:20:01 Sun     《上次故鄉》125.226.141.9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Taiwanperson (台灣精神)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8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1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26/2012 19:50:02 Sat     《上次故鄉》220.135.158.237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gogodddd (鍵盤喇叭嘴)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159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05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21/2012 12:33:53 Mon     《上次故鄉》1.160.31.25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ID暱稱》Johnpolo (交換人士)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34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68 篇 (劣:1)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26/2012 16:22:23 Sat     《上次故鄉》140.109.48.117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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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74.54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0:51)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0:51)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0:52)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0:53)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0:54)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0:55)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0:56)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0:57)
indianer:道歉啟示公布在板上可以 但是要求對方說明請私下函覆      05/28 00:57
dogdogbus:有的人很閒 整天在路上找飯票                           05/28 00:57
indianer:如有違規 則依板規及近日公告論處                        05/28 00:57
版主 抱歉 如有任何問題 本人糾正 不想因為一點小事而造成版務困難
但此人的言論 的確對本人造成嚴重困擾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0:59)
dogdogbus:處拘役及三百元以下罰金 KerKer                         05/28 00:59
對方要求公正 我也要求公正 不希望板上以後風格是隨意人肉 或者有人隨意造謠

尤其我未來考慮選版主 所以要以身作則 不然上樑不正 下樑歪

且我希望藉由此案例能導正以後宜蘭版上良風氣 不准隨意人肉和造謠
dogdogbus:我要下潛了  不然會被人當魚釣                          05/28 01:00
dogdogbus: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  05/28 01:01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1:04)
dogdogbus:案鈴申告 一定有收文章 這是民眾權益  可是 KerKer       05/28 01:05
dogdogbus:法院真倒楣   我說法院唷  不是地檢署                   05/28 01:07
dogdogbus:繼續下潛了  不然會被人當魚釣                          05/28 01:07
dogdogbus: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  05/28 01:07
scuderia:別人起肖 你也起肖"嗎"?可能跟報紙標題改成問句就沒事了  05/28 01:09
scuderia: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並不犯法吧大人~                       05/28 01:09
其實宜蘭版因為洽大的風格後續引發那麼多事 最後版風搞到變成這樣

這也是全國地方版首見 我比較倒楣成為首例 希望以後版風和氣

不要在玩這種幼稚遊戲 學校比較文 或者互酸互戰 實在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鬧笑話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1:13)
dogdogbus:推一下好了 聽說噓會被... Goo一下 公然侮辱 不起訴      05/28 01:12
dogdogbus:SCU記得推喔 用字小心                                  05/28 01:13
Louis819:改成問句就好了,就是有人無聊整天告告告的,吃飽閒著     05/28 01:13
dogdogbus: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噗嚕  05/28 01:13
dogdogbus:LOU用字小心                                           05/28 01:14
Louis819:我這樣他最好來告我,如果沒告成我一定告他誣告           05/28 01:15
對阿! 樓上提醒我改成問句 但他未經查證就隨意散播我與某id相同 這樣毀謗罪成立嗎?
還有在版上隨意搜索別人ID資料 這樣算違反個資法 實在造成我的困擾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1:18)
Louis819:應該說他敢告我我一定先告他誣告,網路筆戰大家罵來罵去   05/28 01:17
Louis819:很正常,這種小事告來告去根本是浪費公家資源,至於違反   05/28 01:18
Louis819:個資法,請你務必去備案,讓這種愛告人的也試看看被告的   05/28 01:19
dogdogbus:有個判例 某女被罵許純美 她覺得是 你=XXX 你覺得不舒服  05/28 01:19
Louis819:的滋味,另外是你現在改沒用了XD 他應該有備分            05/28 01:19
我公司法律顧問分析給我聽 叫我跟他道歉 但至於他引用未查證資料說我跟某id相同

造成我困擾 顧問叫我去派出所備案也可 但他說不備案 在公開論壇回應備案也可

不知顧問講的正不正確 反正我對這留言很困擾
dogdogbus:只是不太建議告啦  法官很辛苦 法官喔  不是檢察官       05/28 01:20
Louis819:去備案吧,叫他也跟你道歉,不然就提告。既然你有顧問可   05/28 01:26
Louis819:問,應該比我們這些臭皮匠強吧= ="                       05/28 01:26
我現在只要求他說明 還有我不希望版上風格成為法律版 互相攻訐對方 一切平心靜氣

不然以後倘若我選版主 如何管理版務 讓版上風氣趨於民風純樸、親切之宜蘭板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1:31)
dogdogbus:建議你不要掃射   會模糊焦點                           05/28 01:32
dogdogbus:你開始偏了 對你不好                                   05/28 01:33
好吧! 一切到這 還有記者看到這篇不要抄 不然鬧上新聞只會讓宜蘭版成為笑話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1:35)
Louis819:攻訐(ㄐㄧㄝˊ)二聲頡(拖走)                         05/28 01:34
已經改正 謝謝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1:35)
dogdogbus:這點我保證  記者不會想抄的..........................  05/28 01:36
Louis819:沒錯,如果你罵人邱毅結果被告才有搞頭XD                 05/28 01:37
AsakuraKeita:其實告不成...你白道歉了XDDD                        05/28 01:38
那他毀謗罪成立嗎?  和隨意搜索有違反個資法嗎?
dogdogbus:樓上  握手                                            05/28 01:39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1:40)
dogdogbus:阿有人亂入                                            05/28 01:39
dogdogbus:掏出第三隻手                                          05/28 01:39
AsakuraKeita:我只是覺得告來告去都在浪費司法資源~                05/28 01:41
Louis819:結果握住我的第三隻(中心)腳(羞)                     05/28 01:41
※ 編輯: samuraijapan    來自: 1.34.74.54           (05/28 01:43)
dogdogbus:噗                                                    05/28 01:43
coloru:這篇真的笑死我了......XDDDDD                             05/28 06:56
aaagang:有來有回,我支持你,動不動就說法院,真是小題大作        05/28 07:15
biglarge:生活不是只剩羅高、ptt,多到互外走走看看吧!            05/28 07:49
amao969:TO Louis819 有人告你 你無法先告誣告的 頂多是反告        05/28 08:17
amao969:TO samuraijapan 請問你是在道歉 還是在發表高論?          05/28 08:21
amao969:假如是發表高論 我可不接受本篇所謂的"道歉文"喔!!         05/28 08:21
handscallus:笑死人 發道歉文還可以繼續發表政見 第一次看到        05/28 08:22
amao969:你說可以備案的部份 我尊重你的說法 法律上無"備案"一詞    05/28 08:23
handscallus:還違反個資法勒 誰叫你要上線 你不上線就沒資料啦      05/28 08:24
handscallus:我建議送帳號處裡拉  一併將分身都通通處理一下        05/28 08:25
amao969:至於d大所goo的公然污辱不起訴 絕大多是已和解 所以就      05/28 08:26
handscallus:到時候這些人沒分身一定痛苦難耐個30天                05/28 08:26
amao969:不起訴處分                                              05/28 08:26
amao969:要你道歉 不是要怎樣甚至d大說被當魚 只是要讓你知道       05/28 08:28
amao969:網路發言 也是要負責的.. 不是射後不理 更不是可以隨意     05/28 08:29
amao969:更不是可以讓人隨便開砲的 我所po之前告的都不是網路的     05/28 08:30
amao969:是其他的案件 會po出來是要讓當事人知道 我是真的會告      05/28 08:31
amao969:很多人一開始都會說不怕..一開始也一定有很多人會慫恿對抗  05/28 08:35
amao969:平常說話咄咄逼人 辯才無礙 但是一到那裡...就結巴了...    05/28 08:37
amao969:到時候 那些慫恿對抗的人(類似臭皮匠 軍師) 也一一離去..   05/28 08:39
kiddingsa:恩    這是因為你沒遇到我  科  要試戰看看嗎            05/28 08:40
amao969:真正為你好的朋友會建議你...誠心道歉 先不要再發表高論了  05/28 08:41
kiddingsa:真正的好朋友會建議你把公然侮辱&毀謗這兩條的要件       05/28 08:42
kiddingsa:搞清楚 這樣才能心無罣礙的開火阿~                      05/28 08:43
amao969:先滅火 不要再放火了  才是明智之舉啊!                    05/28 08:44
kiddingsa:你退縮了                                              05/28 08:45
X201213X:無聊= = 有人不是也是宜蘭板出名的戰神嗎之前也整天吵     05/28 09:31
lolicone:這種事網路上常看到嘛 罵人的嗆"要告去告啊" 結果真的被   05/28 09:37
iuiuisme:zz                                                     05/28 09:38
lolicone:才在道歉順便酸一下對方  意外嗎? 不管怎樣講話謹慎點     05/28 09:38
handscallus:不知道是你家的法律顧問太兩光還是你表達問題有問題    05/28 10:05
handscallus:我發現隨便google條文 個資法跟所謂的存證信函         05/28 10:06
handscallus:完全都不是你講的那樣欸  還是你公司的法律顧問        05/28 10:06
handscallus:就是ptt裡面的 生活法律版阿                          05/28 10:07
amao969:TO handscallus ptt生活法律板的板友 大多數真的很專業     05/28 12:00
amao969:告人或自保的流程 我有一些都是在那裡得到的訊息           05/28 12:01
amao969:這些板友有些很熱心 可以綜合這裡的意見再去詢問就可以     05/28 12:02
amao969:事半功倍! 興頌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但興頌是最後手段         05/2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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