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 檢認量刑不當上訴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31日電)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洪家人不服一審判決,希望桃園地檢署上訴,桃園地檢署也以量刑不當及死因判定等理由上訴。

桃園地院合議庭3月7日以虐死洪仲丘非蓄意,對被起訴的18名軍士官被告,包括前542旅長沈威志等7名軍士官都被判有罪,分處6至8月有期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陳毅勳等4名管理士分處5至6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另5名管理士獲判無罪。

檢方表示,18被告全部提起上訴。另外,被判刑的部分被告也不服,有部分被告提起上訴。

桃園地檢署在收到判決書研議後,今天以「量刑」和「死因判定」等兩大理由提出上訴。

檢方上訴關鍵理由為「死因判定」;檢方認為當初公訴檢察官曾針對洪的死因向合議庭要求送法醫研究所,甚至醫事審議委員等進行更周延的判定,未獲採納,合議庭以法醫及向三軍總醫院查詢結果,認定被告非蓄意,依據性單薄。10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