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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vashine (ChinFan) 看板 C_Chat 標題 [新聞]青年剽竊日漫 網民跨國圍攻 時間 Fri Oct 15 09:56:22 2010 ─────────────────────────────────────── 青年剽竊日漫 網民跨國圍攻 (明報)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一名香港青年因網上剽竊日本 多名動漫畫師的作品,引爆港日台跨國網 民大聲討。原拒認錯的「偷圖男」,其後在網上道歉:「我真的不會再偷圖的了,我會好 好鑽研畫功,使自己知道什麼才是創作的辛苦。」有台灣 網民鄭重將其致歉信翻譯成 日文,向日本畫師認錯。 律師鄧達明表示,偷圖男若剽竊他人畫作據為己有,並在互聯網發布,情類似當年透過 討論區發布電影的「蠱惑天皇」,可能觸犯《版權條例》,最高可被監禁4年,每件侵權 物罰款5萬元。 原堅稱親筆 後認錯道歉 事件主角是自稱愛好畫畫的18歲姓陳香港青年,他早前將多張精美的動漫畫作發布到 facebook及個人網絡相簿,又聲稱其中一幅「畫了6個鐘,畫到想死」,獲多人留言稱讚 。其後,他被台灣著名動漫網站Komica的會員踢爆他抄襲自日本動漫創作網站Pixiv,在 台灣引起熱烈討論,並揚言通知日本畫師。陳堅稱:「我親手上筆,上色加線才用電腦。 我可以發表聲明。」 網民遂蒐羅動漫原作,又轉載至香港討論區比較,短短一日有多達數千留言。有人在 facebook發起「反對盜用他人創作」群組,又有人起底查出陳的facebook、姓名及曾經就 讀的學校,指摘他「不僅侮辱繪師,更侮辱了自己,沒資格說喜歡畫圖」。陳後來認錯︰ 「pixiv的畫師們,我不會打日文,也希望可向你們說一聲——對不起。」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014/4/kq47.html 上新聞啦www 不過話說Komica什麼時候改會員制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246.132 → aww525:記者不夠專業阿XD 10/15 09:57 → cloud7515:大概島民人人是會員吧 10/15 09:59 → Siu:明報也開始網上找新聞了.. 10/15 09:59 推 scotttomlee:講會員感覺比(網友)較有權威性吧?XD 10/15 10:00 推 chenglap:港日臺? 「日」有份嗎? 10/15 10:15 推 Keelungman:k島的港仔比想像中的多很多 10/15 10:27 → wayne206:臉書上也是 10/15 10:27 推 PsycoZero:他那個不能叫抄襲,那個連抄襲都談不上 10/15 10:29 → PsycoZero:那根本只是轉貼!右鍵下來上傳上去而已 10/15 10:29 → PsycoZero:這種的不算什麼問題,問題是他說那是自己畫的! 10/15 10:30 → molepopy:抄襲好歹有用手去照著描啊 10/15 10:30 推 arutoria:講了三行 其實你用盜圖兩個字就可以了 XD 10/15 10:31 → PsycoZero:我剛剛本來想講盜圖的沒錯...問題是我也會存下來上傳... 10/15 10:33 → PsycoZero:我怕我罵到自己(蹲角落 10/15 10:33 → molepopy:看up主有沒有說不能無斷轉載啦 但都丟到pixiv上應該是... 10/15 10:34 推 KawasumiMai:存下來推廣打廣告和存下來說自己畫的不同吧 10/15 10:40 推 xtxml:報得中規中矩也要被酸兩句,這年頭真的別當記者了 10/15 10:41 推 linjaha:K島的港人真的很多XD 10/15 10:42 推 chenyeart:直到今天才知道.....震撼,不齒,LAG 10/15 11:54 推 adst513:我覺得只是提出意見 沒有酸呀 10/15 12:44 推 bohun:http://img823.imageshack.us/img823/5913/13426165.jpg 10/15 13:04 → bohun:其中一張 10/15 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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