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事故救濟開辦 產婦意外死亡最高兩百萬救濟

拼生龍子,今年新生兒可望突破二十萬大關,討論以久的「生育事故補償計畫」也在今天起試辦,提供生育保障。產婦在參與計畫的醫療院所生產,若不幸意外死亡獲重殘,最高獲得新台幣兩百萬元救濟金,胎兒死亡最高三十萬,適用於今年一月一號後生小孩的產婦、新生兒。(陳奕華報導)

生育事故發生,過去約8成透過刑事訴訟,逼迫民事賠償,但是民眾常得不到滿意的損害賠償,醫師動不動挨告,導致醫病關係緊張。為避免訴訟、勞民傷財,衛生署提供生育保障,由醫療發展基金提供每年3億元經費,邀請800家婦產科診所、200家醫院,加入生育事故救濟計畫。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生產過程發生這種不預期傷害,包含造成產婦或胎兒死亡或中度以上殘障,我們都會有補償救濟,死亡的產婦兩百萬、嬰兒胎兒三十萬,這是為了避免道德危害與道德風險問題。」

生育事故補償計畫開辦,一號成立生育事故救濟審議委員會,受理案件從事故發生後2年內提出,只要是今年1月1號後、並在有參與計畫的醫療院所生產者,不幸發生生育事故,就可以提出申請。由於目前計畫待新任行政院長核定,核定後就可正式申請。石崇良也說,以生育事故試辦計畫為基礎,未來補償金制度將擴及外科手術、侵入性治療,期盼未來可減少醫事訴訟,避免糾紛。